各基層工會委員會(直屬工會小組):
根據《北京大學工會獎勵實施辦法》,校工會定于2018年10月至11月在全校范圍內開展模范工會主席、優(yōu)秀工會干部、優(yōu)秀工會積極分子評選工作。具體安排如下:
一、評選范圍
(一)基層工會委員會主席或副主席參加“模范工會主席”評選;
(二)工會小組長以上各類工會干部參加“優(yōu)秀工會干部”評選;
(三)未承擔工會職務的會員骨干參加“優(yōu)秀工會積極分子”評選。
二、評選條件
(一)“模范工會主席”評選條件
1.注重學習新時期工會工作的理論及法律法規(guī),具有較高的政治理論水平和思想政策水平;
2.認真履行工會四項基本職能。積極組織教職工參加學校及本單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(jiān)督工作,深入群眾,注重調查研究,維護教職工合法利益和民主權利;
3.協(xié)助黨委、行政加強教職工隊伍建設,增強教職工隊伍的凝聚力;
4.組織搞好教職工的生活福利,關心教職工疾苦,堅持教職工有大事必到,幫助教職工解除后顧之憂;
5.加強工會組織自身建設,不斷提高工會干部的思想政策水平和業(yè)務能力,提高工作效率,“建家”工作成效顯著。
(二)“優(yōu)秀工會干部”評選條件
1.認真貫徹落實黨委、行政和上級工會組織的要求,顧全大局,積極落實上級工會的各項工作,工作成效顯著;
2.關心、維護教職工利益,積極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要求,得到本單位會員的支持和信賴;
3.作風正派、辦事公道,密切聯(lián)系群眾,熱心為群眾服務。
(三)“優(yōu)秀工會積極分子”評選條件
1.積極參加工會組織的工作與活動,表現突出;
2.熱心為教職工群眾服務,助人為樂,甘于奉獻,有較好的群眾基礎;
3.關心學校和工會工作,具有主人翁精神,積極為學校和工會的事業(yè)發(fā)展獻計獻策。
三、具體事宜
(一)評選原則
按照自我推薦與組織推薦相結合、自評與他評相結合的原則進行評選。
(二)評選名額
擬在全校范圍內評選“模范工會主席”10名、“優(yōu)秀工會干部”100名,以及“優(yōu)秀工會積極分子”100名。會員數50人以下的單位共可推薦1名候選人。
(三)評選工作流程
1.網上申報:進入校工會網站,登陸工會系統(tǒng)評優(yōu)工作平臺,提交2018年本單位工會工作總結,填寫《北京大學工會系統(tǒng)優(yōu)秀個人候選人申報表》后保存,經單位工會負責人審核并確定推薦順序后統(tǒng)一提交,提交后不可修改;
2.報送紙質材料:完成網上申報之后,打印申報表(直接在評優(yōu)工作平臺下載、打印),經單位工會主席、黨組織領導簽字并蓋章后,報校工會組織宣傳部(老生物樓115室);
3.校工會召開評審工作會議;
4.工會常委會討論通過評選結果;
5.表彰。
(四)申報工作時間安排
2018年10月22日(周一)至2018年11月15日(周四)
四、聯(lián)系方式
朱博雅62751289
北京大學工會
2018年10月22日